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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山东省监委驻山东理工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简称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中共山东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合署办公。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根据授权认真履行监察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主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1.积极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督促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推动学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落到实处。

  3.加强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突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单位负责人,聚焦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较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单位和岗位强化监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更新,分析研究“树木”和“森林”情况。

  4.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负责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负责审查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问题,受理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干部选任、职称评聘、招生录取等领域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5.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学校非省委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6.严格问责追究。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校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学校非省委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7.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

  8.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

  9.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处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处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文书档案管理。具体包括:

1.负责上级文件文书的接收、登记、呈批、传阅、催办、归档;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报告、文件通知等文稿的起草、审核、印发、报送。

2.负责纪检监察相关会议或活动的协调组织,做好纪委全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负责相关会议决议、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纂工作。

4.负责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作。

5.负责组织协调廉洁文化建设统筹推进党章党规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做好廉洁教育展厅维护工作。

6.负责重要时间节点教育提醒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党员干部有关事项(婚丧喜庆)的申报受理与教育提醒。

7.负责统筹新闻宣传工作,做好纪检监察内网建设维护纪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

8.负责编写纪检监察工作年鉴,统筹协调除案卷外的纪检监察日常工作档案的管理。

9.负责印章管理、物品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做好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发放。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案件管理室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信访举报、案件管理(线索处置、系统上报)、案件审理。具体包括:

1.负责接收信访举报,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2.负责受理上级交办和有关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

3.负责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提出分办处置意见,移交承办部门并督促办理。

4.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汇总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检举控告平台管理工作。

5.负责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负责涉案款物管理

6.负责做好审理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跟踪监督检查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

7.负责接收、受理党员对党的组织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学校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

8.负责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做好廉政档案管理以及维护更新工作。负责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案卷归档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具体包括:

1.负责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

4.负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承办有关问题线索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做好办案安全工作。

5.负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政治监督活页建设,综合分析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6.负责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7.负责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8.负责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