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廉政短信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警示录|违规吃喝专题
发布时间:2025-04-08
 

公款吃喝、违规提供或接受宴请等行为,严重破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损害党的形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持续发力纠治违规吃喝顽疾。

本专题聚焦纠治违规吃喝问题,系统解析违规吃喝主要类型、相关表现、违纪条款、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教育警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正面清单

1.党员干部在参加各类聚餐前,对谁出钱、与谁吃、在哪吃、吃什么、怎么吃等信息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情形,应尽辨别责任和义务。

2.同城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宜安排公务接待标准的工作餐,确需安排的要严格审批、严格把关。

3.公务接待的用餐标准是上限标准,并非所有接待的统一执行标准。

负面清单

1.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2.私人聚会吃饭用公款报销;

3.单位之间或内部搞公款宴请等;

4.采用拆分发票、虚造人数报销超标准、超范围公款吃喝费用;

5.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公款宴请,或让其用公款报销吃喝费用;

6.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到高档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一桌餐”公款吃喝;

7.违规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

8.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香烟和酒水;

9.违规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10.将私人宴请用公款报销或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

11.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

典型案例

1.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团委干部刘晓旸弄虚作假、虚构用餐名目,以虚增用餐人数方式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刘晓旸多次吃喝,虚构“志愿服务”“篮球赛”等名目公款报销餐费。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刘晓旸多次违规报销团委活动用餐费用,多次以虚增用餐人数方式超标准报销误餐费用。上述违规公款报销餐费累计人民币2.1万余元。刘晓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河南警察学院党委原书记王伟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2年,王伟平多次在企业内部餐厅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王伟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王伟平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刘胜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7年至2022年,刘胜辉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宴请,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和私营企业主支付。刘胜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

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朱伟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8年,朱伟新先后7次组织该院领导和教职工进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公款吃喝,产生费用共计1.4万余元,均在单位接待费中报销。朱伟新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董从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2012年至2022年,董从华在任玉溪工业财贸(技工)学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先后多次接受多名私营企业主宴请;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带领家人及朋友到省内外旅游,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先后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白酒、香烟、黄金首饰等礼品和礼金。董从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相关党纪法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

第八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引自:山东师大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