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纪委研究决定,潘国廷同志晋升为三级高级监察官,杨文同志确定为四级高级监察官,芦燚同志晋升为四级高级监察官。
为切实增强监察官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7月6日下午,学校举行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学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山东理工大学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聂法良主持仪式并监誓,纪委副书记、三级高级监察官刘伟领誓,3名监察官参加宣誓。(作者: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