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7786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14505件,谈话函询13775件次,立案56101件,处分56731人(其中党纪处分53514人)。处分厅局级干部74人,县处级干部1353人,乡科级干部4936人,一般干部5827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44541人。
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5025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92598人次,占总人次的61.6%;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6032人次,占30.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096人次,占3.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6531人次,占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