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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山东理工大学报备报告重要事项 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山东理工大学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纪委函〔20209



关于公布山东理工大学报备报告重要事项

分工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2020108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山东理工大学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工作报备报告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1011日正式发文公布实施。学校党委常委会要求,以通知单的形式列明各部门、单位需要报备报告的具体事项。根据《办法》有关规定,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报备报告事项进行了分类、梳理,将报备报告重要事项按部门、单位进行了分工(见附件),并报经领导批准,请各部门、单位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山东理工大学报备报告重要事项分工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1029

山东理工大学报备报告重要事项分工

部门(单位)

项目名称

党委组织部

1.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提交党委常委会前报备;学校中层干部个人事项申报核查情况报告;干部审计情况报告。

2.干部问责情况;需提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的问责事项,在提交会议研究前报备。

党委宣传部

1.意识形态领域发生的重大问题及动态情况报告。

2.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重大舆情等情况报告。

学生工作部(处)

1.省级及以上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报备;落实上级扶贫政策、贫困生资助政策情况报告。

2.学生党员违纪违规处理情况报告。

教务处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报备。

人力资源处

1.初级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报备。

2.教职工政务处分情况报告。

3.可能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人事争议情况报告。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报备

招生就业处

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录取工作报备。

资产管理处

1.招标采购,单项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在对外发布公告前报备。

2.招标采购实施过程中,责任单位收到校内、社会质疑两次及以上的报告。

基建处

1.工程建设单项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在对外发布公告前报备;工程施工中涉及单项变更比例在合同额10%以内且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在提出变更申请前报备。

2.工程建设过程中,责任单位收到校内、社会质疑两次及以上的报告。

有关部门、单位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报告。

2.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部门或者受处分党员、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报告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

注:1.除上述事项之外,部门、单位认为应该报备报告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求报备报告的也应按要求报备报告。

2.报备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wei@s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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