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党办函〔2020〕41号)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现将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2019—2020学年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把信息公开作为接受工作监督、促进工作规范、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工作交流的重要方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党委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山东理工大学党务公开办法》《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对照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依据工作实际,加强统筹规划,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公开原则,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内控工作制度,利用周一工作例会时间研讨工作、交流信息,做到工作有分工、信息互沟通、问题共研讨、经验同分享。充分发挥部门网站阵地作用,做到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转达、工作动态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及时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较好地保障了全校师生员工对有关工作内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和主要内容
(一)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主动公开信息,一是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和部门工作网站,以通知或工作信息的形式,向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部门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二是以学校党委、行政、纪委文件的形式,面向全校范围内公开信息。三是通过校内媒体或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等,以工作宣传通报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1.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自身建设情况:包括部门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职责及人员信息,学校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名单,部门工作动态及下发通知,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材料、党支部建设情况、信访举报方式、“三重一大”事项等。
2.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相关规章制度:包括学校出台的《山东理工大学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和《山东理工大学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工作报备报告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
3.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对11个机关单位工作作风进行民主评议。开展党总支(党委)述责述廉工作。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发布严明疫情防控纪律通知,成立了监督执纪工作组,先后到近20个部门单位及社区、门卫、校内营业网点等进行现场督查。对学校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研究生招生考试阅卷和复试、6号7号实验教学综合楼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主动专项监督。开展机关工作作风督导检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现场监督检查,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督查等。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学校文件等形式,发布对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情况。
4.开展全校性廉政教育情况:包括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开展廉政文化作品评选、廉政廉洁教育系列活动情况,在纪委监察网站发布33条学习材料,11条教育视频材料,9条廉政提醒短信等。
三、信息公开申请、师生评议等情况
2019-2020学年,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未收到相关信息公开的申请。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在工作中注重统筹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或反映。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在以后的工作中,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积极保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