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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11-03
 

按照学校《关于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党办函〔201916号)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现将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20182019学年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接受工作监督、促进工作规范、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工作交流的重要方式,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党委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山东理工大学党务公开办法》《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对照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依据工作实际,加强统筹规划,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公开原则,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内控工作制度,利用周一工作例会时间研讨工作、交流信息,做到工作有分工、信息互沟通、问题共研讨、经验同分享。充分发挥部门网站阵地作用,做到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转达、工作动态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及时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较好地保障了全校师生员工对有关工作内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和主要内容

(一)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主动公开信息,一是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网站,以通知或工作信息的形式,向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部门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二是以学校党委、行政、纪委文件的形式,面向全校范围内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召开工作例会或各类专题工作会议等,以工作通报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1.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自身建设情况:包括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信息,学校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名单,各党总支纪检委员名单,第三届特邀监察员名单,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动态及下发通知,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材料,党支部建设情况、信访举报方式、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等。

2.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包括学校出台的《山东理工大学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理工大学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山东理工大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山东理工大学工作人员利益冲突回避制度》《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理工大学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山东理工大学纪检监察信访档案管理办法》《山东理工大学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制度。20196月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编印《守纪律 讲规矩学习材料汇编》,汇集了学校2015年以来中央、省委以及学校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并发至科级以上干部供大家学习、遵守。

3.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纪委全委(扩大)会议、零星维修维护采购材料管理工作座谈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等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对11个机关单位工作作风民主评议情况,开展机关工作作风督导检查、精简文件会议督查、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督查等情况,公务用车存放地点信息等。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学校文件和纪委函的形式,发布对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情况。

4.开展全校性廉政教育情况:包括举行廉政教育报告会、专题培训、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等信息,开展廉政文化作品评选、廉政廉洁教育系列活动情况,在纪委监察网站发布64条学习材料,18条廉政文化教育材料,9条廉政提醒短信等。

三、信息公开申请、师生评议等情况

2018-2019学年,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未收到相关信息公开的申请。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在工作中注重统筹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或反映。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在以后的工作中,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积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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