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5
 
 

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淄博市纪委专门印发了《关于严明2018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淄纪发【20186号),现将有关要求予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传达学习并严格执行。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违规安排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出入私人会所或在高档小区、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严禁借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严禁违规报销个人祭扫活动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或用公款购买私人祭扫物品;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规定,不报告或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地;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在私人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学校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大家严守纪律规定,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学校纪委将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点名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除依纪依规处理当事人外,还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纪委举报电话:27864002782686

举报信箱:jiweijubao@sdut.edu.cn

中共山东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44

admin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