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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禁酒制度”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3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单位: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省、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严格执行禁酒制度,工作期间一律禁酒,公务接待一律不提供任何酒品、任何人不得饮酒(包括私人自带酒)。当前,学校已进入寒假时间、开启“假期工作模式”,请各单位严格遵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确保上述要求得以严格落实。

春节将至,希望全校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照学校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纪委函【201715号)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纪律观念,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校党委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和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纪委监察处将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点名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除依纪依规处理当事人外,还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纪委举报电话:27864002782686

举 报 信 箱: jiweijubao@sdut.edu.cn

 

                      中共山东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2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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