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各有关部门:
经研究,定于2016年11月9日下午,组织学生工作系统党员干部到张店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接受党风廉政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生科长,辅导员;学生工作部、团委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集合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9日下午14:00,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张店区政府西邻)办公楼东门前。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好本学院人员参加活动。统计好参加活动人数及有关情况报学生工作部,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须提前向学生工作部请假。联系人:牟海萍;电话:80505。
2.活动地点离学校很近,不安排统一乘车,参加人员自行前往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届时,学生工作部将在检察院办公楼东门前组织签字考勤,请务必按时报到。
3.活动大约需要一个半小时,请参加人员在活动过程中关闭手机(或静音),保持安静、有序。
纪委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