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多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守规矩”,提出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会上还提出,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
2015年,注定是一个问责元年!这是五次全会释放出的一个强烈信号,问责必成新常态。今年以来,山东省纪委已分两次通报9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其他省份也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问责是最有力的抓手,只要咬定问责不松口,始终高扬问责利剑,既能使干部知规矩、守规矩,又能激发动力,实现压力逐级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守土有责,问责有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委能否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要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明确对象、明晰范围、细化标准,不断增强问责刚性。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委主体责任是重大的政治责任、直接的工作责任、全面的领导责任,是必须亲自躬耕的“责任田”。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需要更加明晰、健全、有力的法度与规矩,让责任细化、具体化,让问责成为专打“失职、渎职、失位、缺位”的“撒手锏”。而现实中,主体责任扛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恶果已有范例,发生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的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区域性腐败,正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主体责任失守所致。祭出问责之剑,才能阻击主体责任失守之病。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的话掷地有声:“应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哪怕离开原岗位了也要问你的责!”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既问责于律,也问责于心。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必须从严问责。既要对一些不守规矩、破坏纪律,乃至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进行严厉追责,也要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让他们明白,领导干部该作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都将会受到严厉惩处。要以严厉的责任追究杜绝“游戏无规则”的现象,避免“破窗效应”发生,让规矩与问责把权力关进笼子,给领导干部戴上“紧箍咒”,既让他们不敢乱为,还得必须有为。要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有问必严。要实行“一案双查”、逐案问责,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还要实行“终身追责”,不受职务和地位变动的影响。如此,党员监督才能真正实起来,硬起来。
问责有力,健全长效机制。问责要有力度,需要各级纪委更加聚焦监督执纪之责,敢于问责,铁面无私,需要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更需要建立健全长效的问责机制,构建层层传导,有责必问的工作模式,从而保障问责机制能更彻底、更有效地执行。省委书记姜异康强调,今年要重点把党委主体责任向市县压紧压实,各级都要严起来,不怕得罪人,不当太平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指出,要巩固落实主体责任成果,着力推动市县和基层以及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
问责之年,要“问”有声“责”有果,让问责成为悬于权力之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问责下建立起廉洁自律、依法施政的政治生态。(刘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