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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钟声】抓好作风建设执纪要更严格
发布时间:2015-04-09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抓好作风建设执纪要更严格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之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以落实八项规定为抓手,坚决纠正“四风”、改进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赢得了党心民心。在纠正“四风”实践中,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强化执纪手段运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住“公款”、“公物”、“公权”严查重处、通报曝光,营造了“不敢”氛围,倒逼党员干部严守规定、改进作风。目前,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如何深化纠正“四风”,是目前迫切需要破解的问题。从历史和现实看,继续从严执纪,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治突出问题,仍是目前最现实可行的选项。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提出,“越往后执纪越严”,就是对这一问题的坚定回应。 

  越往后执纪越严,首先严在态度。“法不严则不力,治不严则无获”。如果执纪紧一阵松一阵,或者遇着朋友熟人不忍执纪,遇着“权贵”、“条子”不敢执纪,效果势必会大打折扣。在执纪问题上,中央、中央纪委反复强调要“零容忍”,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是谁,不论职务高低,绝不姑息纵容。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把这一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目前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 

  越往后执纪越严,其次严在量纪。执纪打到痛处,才会更有效果。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重要内容,对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不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内部通报等代替,不留情面,不开口子,不搞下不为例。没有重点工作就会泛化。对顶风违纪、县处级以上干部违纪、领导班子集体违纪,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的“四风”案件,要集中火力进行突破,在准确定性量纪基础上,从严从重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彻底打消一些人的观望侥幸之心。还要针对爱面子、宁挨处分不愿曝光这一心理,加大曝光力度。把“四风”隐身衣、大办婚丧喜庆和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人员及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通报重点,通过媒体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营造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越往后执纪越严,再次严在问责。板子不仅要打在直接责任人身上,还要打在领导者、监督者身上,这样才会更“痛”,才会逼出更大的工作力度和更有力的措施。把“四风”问题作为“一案双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既严肃处分直接责任人,又对领导责任、监督责任进行追究,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形成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越往后越不能放松,越不能懈怠,必须始终保持一抓到底的耐心、定力和韧劲,咬紧牙关抓执纪,瞪起眼睛抓问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循序渐进,积少成多,最终打赢作风建设这场攻坚战持久战。(鲁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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