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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6
 

 

各党总支(党委),校党委各部门,各群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精神,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不正之风,按照省纪委《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鲁纪办发电〔2013〕20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四风”的危害和纠正“四风”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群众纠正“四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禁任何部门、单位用公款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品等;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节礼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三、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省及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教育和监督。同时,纪委监察处将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查处力度,把日常性监督和阶段性检查结合起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凡实名举报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举报电话:2787105 2780046
          中共山东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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