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廉政风险防控第三阶段工作情况通报和第四阶段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3-07-02
 

 

 
各党总支(党委),校党委各部门,各群团组织;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第二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6月30日,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已完成第三阶段(制定措施阶段)工作任务,7月1日进入第四阶段(即检查总结阶段)。现就第三阶段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第四阶段工作做出安排。
一、第三阶段工作情况通报
第三阶段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三个:一是按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反馈意见(发至各单位联络员邮箱),对第二阶段上报的三种表格材料进行修改完善;二是进一步规范廉政风险工作业务流程,绘制业务流程图和编制流程目录,并在部门和各单位网站上公示;三是制定防控措施,填写《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表》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
从掌握的情况看,大多数单位都按要求重新提交了修改后的《部门(单位)职权事项目录表》《部门(单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和《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并于6月28日前按期上报了《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表》和《承诺书》。7月1日,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发现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有部分单位没有按反馈意见对第二阶段的材料进行修改完善;二是有个别单位直至7月1日上午,仍未按要求上报第三阶段工作材料。
对第三阶段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各有关单位反馈修改意见。
二、第四阶段工作安排意见
7月1日—7月8日是第四阶段,即检查总结阶段。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按审核意见对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二)认真总结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总结》。
(三)各单位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材料在本部门本单位上网公开(公开的材料:《职权事项目录表》、岗位职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表》《廉政风险业务流程目录及流程图》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等),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上报材料。7月8日前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总结》和《廉政风险业务流程目录(图)》报纪委办公室。7月10日前将所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整理打包压缩后发至纪委办公室。
(五)接受对本项工作的检查。检查将采取网上查阅各单位的有关资料公开情况,对部分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阅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完善风险点监控制度措施,切实落实监控责任和体系,保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良好运行。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