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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教学院(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4
 
各教学院(部)党总支: 自2005年开始,校纪委对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今明两年将对全校26个教学院(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指导思想 通过对教学院(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使责任制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以促进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深入开展。 二、被检单位安排 2008年被检单位共八个: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计算机教学部。 2009年被检单位共十八个: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轻工与农业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与光电信息技术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国防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三、检查的内容主要检查近两年各教学院(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一)对领导班子检查的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部署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建设的情况。 3、定期对班子成员和职工进行反腐倡廉方面的教育情况。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落实院(部)务公开的情况。 5、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情况。 6、协助有关部门或认真做好本单位群众信访接待工作的情况。 (二)对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检查的内容 1、按照责任分工,履行领导责任的情况。 2、对分管范围的干部、群众进行教育、监督的情况。 3、遵守上级以及学校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四、检查的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通知精神,先认真进行自查,并在每年11月底前将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自查报告》报送校纪委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阶段。每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纪委组织检查组,具体负责进行检查考核,每个单位的检查时间一般为半天。集中检查具体步骤为: 1、听取汇报。召开被检单位全体职工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按检查内容要求,汇报单位及个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2、民主测评。组织被检单位全体职工填写民主评议表,对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测评。 3、查阅资料。查阅能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有关资料。资料应该包括:能反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署的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的制度条文;党风廉政工作相关的教育学习活动资料;院(部)务公开的具体资料;其他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资料等。 五、要求 1、各教学院(部)党总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对待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检查的准备工作。 2、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努力改进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健康发展。 中共山东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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