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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纪委关于定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4
 
各党总支、校党委各部门、各群团组织,校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2005年开始,校纪委对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今后每年将对部分单位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检查,被检查单位及具体检查的时间将随时通知。为保证检查工作得到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指导思想 通过对部分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使责任制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以促进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深入开展。 二、检查的内容 每次检查,主要是对2004年校党委重新颁发《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后,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一)对领导班子检查的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部署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建设的情况。 3、定期对班子成员和职工进行反腐倡廉方面的教育情况。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落实院(部)务公开的情况。 5、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情况。 6、协助有关部门或认真做好本单位群众信访接待工作的情况。 (二)对领导班子成员检查的内容 1、按照责任分工,履行领导责任的情况。 2、对分管范围的干部、群众进行教育、监督的情况。 3、遵守上级以及学校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 (一)自查阶段。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通知精神,先认真进行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自查报告》报送校纪委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 1、听取汇报。召开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按检查内容要求,汇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2、查阅资料。查阅能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有关资料和规章制度文件等。 3、召开座谈会。召开由科级干部、党员和群众参加的座谈会。 4、民主测评。组织有关人员填写民主评议表,对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测评。 四、组织领导 整个检查工作,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纪委组成检查组,具体负责对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每个单位的检查时间一般为半天。 五、要求 1、各党总支、校党委各部门、各群团组织,校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对待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检查的准备工作。 2、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努力改进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健康发展。附:1、《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满意度测评表》2、《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满意度测评表》 中共山东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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