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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4
 
根据校纪委(鲁理工大纪发[2005]11号)《通知》要求,学校纪委将于12月15-16日,对实验设备处等五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对2004年校党委重新颁发《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以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通知》(鲁理工大纪发[2005]11号文件)中第二部分。 二、检查形式: 在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校纪委委员组成三个组,分别对五个单位进行检查。每个单位检查的时间为半天(一般安排在下午)。检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统一形成总结材料。 三、检查组的组成及任务: 第一组: 组 长:张宇声 组 员:江世成 谭博学 常允起 赵永印 检查的单位及时间:校园管理中心(15日),实验设备处(16日)。 第二组: 组 长:孙敬利 组 员:潘立国 王振友 刘清良 徐兴田 检查的单位及时间:交通学院(15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16日)。 第三组: 组 长:段开祥 组 员:杜守旭 邹培明 赵博生 王有爱 检查的单位及时间: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15日)。 四、检查要求: 1、校纪委将本着“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以查促管、以查促廉”的原则,认真作好检查工作。 2、被检查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3、被检查的单位和部门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通过检查既要总结好的做法、经验、成绩,又要注意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4、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步完善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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