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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原校长助理受审
发布时间:2013-05-14
 
北京工业大学原校长助理受审
 
2010年09月09日09:23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裴晓兰
 
    纪委、检察机关根据一封举报信展开调查,最终翻出一起陈年旧案。北京工业大学原校长助理马利华、原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赵晓梅,涉嫌在10余年前利用学校委托证券公司投资理财等机会,贪污、受贿共计100余万元。
  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对于指控,已经退休的马利华基本认可,而赵晓梅则称自己被诬陷。

  官方查案

  俩女领导被举报
  63岁的马利华是大学文化程度,除了曾任北京工业大学校长助理外,她还担任过学校的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案发前已退休;现年42岁的赵晓梅,曾担任学校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马利华说,2008年3月,已经退休的她忽然被北京市纪委叫去了解情况。当时,纪委工作人员让她说出10年前,在其担任财务处长、负责学校投资理财业务时,与一名叶姓女子之间的经济往来。叶某是当年一家理财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将北工大的钱放到一些证券公司进行投资。在回答纪检人员问话时,马利华承认自己在与叶某合作的过程中,曾收过对方给予的两万元钱,并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受贿了。
  此外,马利华还主动坦白了自己当年曾将学校一笔70万元的款项借给一名校友,因对方还不上,她找叶某帮忙拿钱平账的事。同时,她还提到时任校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的赵晓梅,称叶某给她两万元钱时,也有赵晓梅一份,而且平账70万元的事,赵也帮忙了。很快,赵晓梅也被纪委叫去了解情况。
  据悉,是有人举报校方的其他老师,最终马利华和赵晓梅被牵连出来。检察机关随即介入调查。

  陈年旧案被翻出
  经过一系列侦查后,检察机关对马利华、赵晓梅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称,马利华于1997年8月至12月间,利用担任北京工业大学财务处处长,负责管理本单位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收付款不记账的手段,贪污本单位公款70万元。赵晓梅则于1998年1月,利用担任北京工业大学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办理本单位资金调剂的职务便利,截留本单位公款41.75万元,后据为己有。两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贪污罪。
  此外,检方还指控二人相互勾结受贿。1998年底至2001年初,马利华、赵晓梅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为叶某等人承接北京工业大学理财业务提供帮助。为此,二人收受叶某贿赂各两万元。

  庭审现场

  原校长助理

  强调不是故意受贿
  昨天,马利华在法庭上,基本认可检方的指控。
  马利华首先回忆了受贿的经过。她说,1997年左右,她认识了叶某,她觉得叶某的投资团队诚信度高,能帮学校创收,于是有意和对方联络感情,双方经常礼尚往来。
  马利华承认收了两万元钱,但强调当时没意识到那是受贿。马利华说,她当年曾把10万元个人存款交给叶某,让对方帮忙投资股票。1997年年底,她和叶某吃饭时,叶某给过她一张存折,里面有一万元钱。
  “我看都没看就收下了”马利华说,她当时以为那是叶某给她的理财收益,没有多问给钱原因,之后也没有再想这件事。2001年,叶某又给过她一张一万元的存折,这次是让赵晓梅交给她的。
  按照马利华的说法,她在收钱后的几年内,一直没有意识到叶某送钱和她们的工作有关。但到了市纪委后,她忽然意识到叶某也许是为了感谢她提供的帮助。
  尽管认可受贿罪,但马利华强调自己没有受贿的故意。“我没有向她索要过什么东西,我觉得糊里糊涂地收钱和主动索贿是有区别的。”
  此外,马利华说自己也没少给叶某送礼,“她结婚生孩子我都送,每次我出国考察、旅游,也给她带贵重的礼品。我就是为了学校的理财业务和她拉拢关系。”

  变卖房产退赔70
  对于自己主动向纪委坦白的70万借款,马利华认为,检方指控她涉嫌贪污罪不准确,因为那笔钱没有进她的腰包,应该定成挪用公款罪。马利华说,1997年8月,一位校友自称在河北承包一个水泥厂,给县级公路提供水泥,资金周转遇到困难,向她提出高利率借款。马利华说,她随后让学校财务人员给开了一张没有抬头的70万元的支票,然后交给校友。
  当时,马利华和财务人员谎称将钱用来处理和其他学校的业务。“他答应我一周到10天就还钱,我也就没入账。”马利华没想到,这名校友此后竟然一直不还钱。“我和他电话催过多少次,都打起来了,但他就是不还,我非常着急。”马利华说,眼看就到年末,考虑到要平账,她就找叶某支出了学校投资款里的70万元,把账目漏洞解决了。
  此后,她又继续追着校友要钱,后者告诉她自己在尝试很多途径赚钱,但到了2002年,她得知校友患了脑溢血,已全身瘫痪。“我当时也很内疚,也许是我追着要钱,他很着急就得了病。”马利华说,这件事情在她心里压了好几年。当纪委找她了解情况时,她就决定都说出来。
  后来,她从检方的证据里才得知,被校友借走的那笔钱,其实被校友用于还债了。为了不让学校的资金受损,她通过律师让家人变卖了自己的房产,把70万元退赔给了学校。

  原财务主任

  坚称被人诬陷
  赵晓梅对于检方指控全部否认。
  对于被控收受了叶某两万元,赵晓梅称钱是收过,但不是受贿。她说,大概在1995年,她拿钱委托叶某帮她炒股。此后,叶某给她不只两万元钱,她认为那都是股票收益,并称叶某从来没有说过那是好处费。
  对此,叶某的证言和赵晓梅不同。叶某作证称,马利华和赵晓梅对她的工作支持很大,她本人也借北工大的理财业务赚了钱。她给她们钱就是表示感谢,还称自己直接向她们表达过这层意思。对于炒股的收益和感谢的钱,她能分得清。因为第一次给感谢费,二人还没有开始炒股;第二次给时,炒股的钱已经都结清了。
  赵晓梅听后坚持称叶某在撒谎,她说叶某把炒股时间说错了,强调自己在工作上没有给叶某任何的支持,只是履行正常的职责。
  而对于检方指控其涉嫌贪污单位41万余元公款一事,赵晓梅则认为自己被诬陷。
  检方出具证据称,1997年底,叶某将一张北工大理财收益的41万余元支票给了赵晓梅,赵随后通过一家单位的经理将支票兑换成了现金。
  “他们一派胡言,都是伪证”,赵晓梅在法庭上态度坚决。她称自己绝对没有接到过支票,更没有兑换过现金,并认为叶某这样说是为了逃脱自己的责任。“如果那么大一笔收益被我拿走了,没有入账,学校不可能不知道。”她始终称自己是清白的。
  昨天,庭审进行了3个多小时后休庭,将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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