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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科大学原基建处长受贿522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3-05-14
 

    新华网长沙11月9日电(记者苏海萍)湖南医科大学原基建处处长屈大献受贿案近日宣判:屈大献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追缴其受贿犯罪赃款,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6年期间,屈大献利用担任湖南医科大学基建处处长、湘雅医院新医疗楼工程建设副指挥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或者以借款名义索要他人522万元人民币。

    案发后,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在屈大献前妻黄某处追缴了28万元人民币、16200美元,扣押光大银行人民币理财凭证(投资款)2张共计19万元人民币、光大银行港币理财凭证(投资款)1张31200港币、光大银行美元理财凭证(投资款)2张共计33700美元、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单1张9万美元。

    法院认为,屈大献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屈大献具有索贿情节,且大部分赃款用于赌博未退赔,应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主动交代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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