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大量事实证明,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是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把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堤防的治本之策来抓,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
“在全党普遍进行纪律教育”
1978年,中央纪委恢复重建,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在遭受十年“文革”严重破坏后得以逐步恢复。1979年,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把“协助各级党委,对党员加强党的纪律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作为各级纪委的首要任务。
党的十二大以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并得以全面恢复。1983年中央纪委专门成立教育室,绝大多数省、市级纪委和部分县纪委也先后成立了抓党纪教育工作的专门机构,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的广泛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1984年3月,中央纪委工作会议把“在全党普遍进行纪律教育”作为实现党风明显好转的有效措施之一提了出来。
党的十三大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发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纪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明确。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指出,纪检机关应该依照党章发挥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从而明确了教育在纪检工作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三项任务。1987年,重新恢复的各级行政监察机构专门设立宣教职能部门,专门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宣传工作。1990年7月,全国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党纪教育的六项根本任务。1990年8月,中央纪委下发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纲要(试行)》,明确了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内容、形式和方法以及纪检机关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工作任务,使党风党纪教育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党教育工作总部署”
党的十四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确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三项任务,强调把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环节,同廉洁自律、刹风整纪、执纪办案相结合,明确了新时期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阐明了与反腐败其他工作的关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强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是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这一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建设,是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措施。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五大的工作报告强调指出,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反腐败斗争,既要惩处腐败分子,又要立足教育,在全党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鲜明提出“两道防线”的思想。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阐明了宣传教育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党的十五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始终将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强调,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同对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管理结合起来。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指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全党共同努力,各部门密切配合。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第七次全会都强调指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1999年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同志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的新观点、新思路和新举措。这些重要论述,充分阐明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在党的思想建设以及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把教育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发挥整体效能,为做好新时期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
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党的十六大以来,是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开拓创新、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一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将其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作为一项治本之策,其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和增强。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强调把加强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教育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2005年1月,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等一系列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中央纪委第五、第六、第七次全会都对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阐明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注入了新的活力。
2008年5月13日,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工作规划》对加强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光荣而艰巨,任重而道远。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将坚持高举旗帜、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注重实效,以更振奋的精神、更开阔的思路、更得力的措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不断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