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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经验
发布时间:2013-05-14
 

30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经验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 高新民

2008年03月04日09:02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改革开放已进行30年了。这30年是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3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30年。30年间,反腐倡廉问题始终是全党、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回顾30年来反腐倡廉的历程,总结规律,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使中国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

  虽然古今中外皆有腐败,但在不同国度、不同时期,腐败产生的具体形式、手段等却有特定的时代特色。当今中国政治经济领域出现的腐败,是伴随着社会转型而出现的,带有转型时期的浓郁特点,即当改革深入到某一领域,而该领域改革不到位、监管没跟上时,该领域往往成为腐败高发领域。这已经成为规律。比如,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初期,价格双轨制使得倒卖批文成为腐败的重要手段;上个世纪90年代,国家对某些商品实行控制,海关参与走私一度成为腐败的代名词;当高速公路在全国迅猛发展之时,该领域又成为腐败高发陷阱;当房地产成为热门赚钱行业时,某些高官的腐败又往往与房地产联系在一起,等等。我们不难看出,腐败行为与政府对社会资源的控制范围和程度、公共权力自身的运作方式、社会治理模式等始终紧密联系在一起,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制度环境等问题都是相关的。如果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那么,我们的反腐倡廉就永远是被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带有根本性缺陷。

  从上述意义上讲,30年反腐倡廉最重要、最基本的经验,就是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上所说的:“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这也是从源头上反腐倡廉的大思路。

  把反腐倡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意味着不是游离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之外谈反腐倡廉,而是融入改革事业,在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中就内含着预防腐败的制度设计,比如,使权力结构既相互制约又形成合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向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行善治,提高公共财政管理的透明度,推行问责制,建设责任、透明、法制、服务型政府。也就是说,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统筹兼顾,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形成现代治理模式结合起来,共同构成良好的制度环境,这将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再如,反腐败的水平与民主政治的发育水平具有正相关性,民主政治发育水平越高,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有效性就越高。因此,完善法制,实行广泛的政务公开,包括提高权力运作和公共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公众有效获知有关信息,推动社会参与,把专职机构的监督与社会化监督结合起来,把科学设置权力结构与公众以权利制约权力结合起来,减少腐败发生的概率。又如,执政党的地位决定了党的建设对反腐倡廉有重要影响,发展党内民主,实行党务公开,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监督体制,都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因此,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也包含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反腐倡廉路途漫漫,关键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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