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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规矩成方圆??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综述
发布时间:2013-05-14
 

    2007年6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颁布下发。此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有1790人说清了自己的问题,涉及违纪金额7789万多元。 
    《规定》从八个方面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进一步教育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严厉惩治以权谋私行为,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 
    这是我们党依靠法制反腐倡廉的重大举措。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 
    党的历史表明,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是保证。 
    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视察时提出,廉政建设“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全面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的战略思想,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有效开展反腐败工作的路子。这条路子的最重要经验之一,就是要依靠法制反腐败,依靠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制度解决腐败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设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党中央制定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这些重要指示和要求,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正法以齐官,平政以齐民。 
    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凝聚着党中央的嘱托,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望。 
    不断完善、努力健全制度体制机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史再添新篇 
    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积极部署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 
    ???以党章为核心、以监督条例为主干、以配套规定和其他监督规范为重要补充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实施,这是我们党有史以来第一部系统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法规。 
    2004年9月22日,中央颁布了中央纪委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这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重大举措,也是监督和制约权力的重要手段。 
    五年来,中央纪委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关于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中共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等各项具体监督制度,中央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了《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和《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规定。 
    ??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2004年,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的专门性法规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防止国有企业腐败行为发生,维护出资人利益。 
    2006年9月,中央纪委在系统总结《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重新起草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报告的事项、报告的程序,以及如何监督检查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今年6月制定下发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体系不断充实: 
    2003年12月31日,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实施近7年之后,中央正式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06年,监察部会同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专门规章《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弥补了我国安全生产政纪处分部门规章方面的立法空白。 
    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第495号令公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处分工作的专门行政法规。 
    这些违纪违法行为惩处条例和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于进一步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起到了重要作用。 
    ??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方面的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2004年,国务院第419号令颁布了《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这是继《行政监察法》颁布实施后,一部旨在保障《行政监察法》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规。 
    2005年,中央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提高了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了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中央纪委监察部还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500余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发文废止了其中115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现行有效的1100余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进行汇编,出版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现行法规制度全书》。这样的系统清理在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史上尚属首次,为在反腐倡廉实践工作中正确适用法规制度和全面规划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依据,也为今后开展法规清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因时施智,观世立法。 
    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五年,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的五年,必将在我们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史上写下光辉灿烂的篇章。 
    奉法者强则国强。 
    曾任美国驻华大使的司徒雷登说过,共产党战胜国民党,建立新中国政权,靠的不是飞机大炮,而是廉洁,以及廉洁换得的民心。美国记者斯诺称这种共产党员的品质为“东方魔力”。 
    今天,肩负着伟大历史使命的党正依靠逐步健全完善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保证这种“东方魔力”继续传承和发扬光大,使我们党永葆先进,屹立于世界政党之林,带领中国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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