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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3-05-14
 
    12月23日下午,校党委书记都光珍主持召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报告会。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传达了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衣玉琛就校党委、校行政出台的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作了具体讲解,并介绍了这一系列文件出台的背景,要求大家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按照制度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都光珍在讲话中指出,制度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更带有根本性,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保证。我们党历来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法规。我校合并组建以来,特别是近五年来,校党委结合对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反腐倡廉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从学校实际出发,修订完善、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一是制定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政策制度,二是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行了总体规划和部署,三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方面的政策制度,四是加强了对学校运行中一些关键工作环节的监督,五是制定完善了规范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的规章制度。制度建设在我校反腐倡廉工作中起到了根本性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都光珍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各级干部发挥着关键作用。一要增强制度意识。领导干部要全面熟知制度的内容,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制度的习惯,把制度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的规范。二要坚持“一岗双责”。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肩负着双重职责,既要抓好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所担负的职责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要抓好学校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二是要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三是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并督促实施。三要发挥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各项廉政制度,争做廉洁从政表率。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执行校党委、校行政的各项决定,确保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自觉坚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宗旨,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自觉学习和维护《廉政准则》,从点滴做起,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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