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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纪委2004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3-05-14
 
     2004年,校纪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两坚持一服务”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即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为建设高水平大学的中心工作服务,努力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校纪委在年初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全体纪委委员和纪委、监察处工作人员对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三次全会以及省纪委四次全会的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同时,为保证各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专门下发了《关于2004年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安排的通知》(鲁理工大纪发[2004]5号文),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学习作出部署,提出要求。通过学习,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推动纪委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中纪委四次全会召开后,纪委也专门组织了学习。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后,及时向校党委作了汇报,根据校党委常委会的要求,在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制定了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将上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全年工作中去。
   二、加强党纪条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今年校纪委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三个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部署。由校纪委牵头,会同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的实施意见》(鲁理工大纪发[2004]3号文)、《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通知》(鲁理工大纪发[2004]6号文),对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和贯彻提出要求。对于《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纪委专门召开了由部分党总支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并将发言材料整理编辑后在《校报》上刊登。同时,与党委宣传部密切配合,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在《校报》上刊发了评论员文章,组织了部分专稿,及时报道各党总支的学习活动。为全体党员干部发放了三个《条例》的单行本,在校园网和纪委网站发布了三个《条例》学习问答等有关辅导材料,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了中纪委屈万祥同志关于《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委处分条例》的电视录像辅导报告。通过学习、宣传,深刻认识到了三个《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掌握了三个条例的基本内容,认识到了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纪和保障党员权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措施,为贯彻落实《条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使廉政教育制度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廉政教育中的作用,努力构建廉政教育的大格局,纪委专门制定了全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计划方案,在指导思想、学习教育内容及学习方法与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力地推动了整个面上的学习和教育,形成了良好学习教育氛围。本年内,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电视录像两场,利用全校定期召开的处级干部例会传达学习中央、省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文件三次。
    三、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各部门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保证。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面,纪委承担着重要的职能。今年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我校切实推进和规范了相关的工作。
    今年下半年,按照省委的要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在对《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重新修订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山东理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和《山东理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试行)》,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从政、招生考试、基建与设备采购招标等提出了十五项要求和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校纪委注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牵头部门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了禁止领导干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购物卡的规定,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中纪委针对教育战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出的“三不准,一禁止”,即“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准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进入学校,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向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递条子、打招呼;禁止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拉拢生源以牟取利益的任何活动”。在2004年元旦、春节之前,转发省纪委《关于新年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禁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为将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结合学校实际,校纪委专门向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关于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制止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重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增强自律意识,自觉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得到增强。
    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对2004年新提拔的17名处级干部召开廉政教育集体谈话会,根据新的岗位职责,对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特别是在带头执行并监督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提出要求。另外,按照《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处科级干部中实行党风廉政教育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对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职务晋升、工作岗位变动以及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一般性违规问题,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告诫或需要本人作出说明的其他问题等进行了诫勉谈话,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要求,防微杜渐,尽量做到保护领导干部,使他们少犯或不犯错误。今年共进行党风廉政谈话47次。
    五、执法检查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不断加强
紧紧围绕学校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和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卓有成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全面参加基建、教学仪器、物资采购等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全年参与招标120余次。为规范我校招投标活动,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任何违纪行为发生,制定了《招投标工作纪律》,保证了招投标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在招生监察中,进一步加大了监督的力度,重点对音乐、美术、体育类招生及专升本招生考试和实行大文大理招生后,在学生选择院系、专业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了监督,严格审核考生资格和测试成绩,严格监督工作程序。除积极参与整个招生过程的监督外,还设立招生录取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并参与对新生入学后的学生资格审查工作中,通过群众举报,查处了一名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由学校决定取消了该生的入学资格。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校党委、校行政对学校收费工作专门进行研究的基础上,于上半年召开全校收费工作会议,并对收费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要求各部门增强全局意识,维护教育和学校的形象,严肃纪律,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通过自查,我校没有收取“点招费”、“转专业费”等费用,并取消了“通知书邮寄费”和学生公寓公物“押金”两项费用,严格执行了国家规定的对高校收费政策,没有违规收费现象。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精神,3月份在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进行了一次摸底登记,没有发现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严格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要求,根据省纪委的安排,9月份对我校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通过调查,我校只存在一家协会,调查摸底情况已向省纪委写出书面报告。
按照中央及省市纪委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精神,11月份会同组织部在全校党员、干部中认真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经过清查,没有发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行为。
    六、做好信访工作
    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17(件)次,其中对署实名的5件已回复。对属实名举报或有具体线索的信访举报,都进行了认真核实调查,严格按照信访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进行分析研究,会同有关基层组织和部门认真进行核查处理和澄清,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谈话和教育。
   七、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今年校纪委在加强自身建设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抓好纪检监察人员自学的基础上,坚持双周二下午定期召开理论和业务学习研讨会的制度,对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及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安排观看《梁雨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会》、《王怀忠的两面人生》等电视教育片。按照中纪委宣教室关于在全国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专业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7名纪检监察干部高度重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全部参加了测试。大家能够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指定的业务教材。学习和测试活动进一步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学习,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和“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队伍建设目标,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要求,根据淄博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开展“讲学习、树正气、创业绩、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从2004年4月下旬至9月下旬,在我校纪检监察干部中集中开展了以“讲、树、创、塑”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整个活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学习、自查完善、总结提高四个阶段。鉴于目前我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状况,在这次活动中,重点是抓了教育学习,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使我校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努力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勤学上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形象的目标。
按照校第四期处级干部学习班的统一部署,纪委监察处于7月份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学习班,纪委监察处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讨论,在学习班期间,大家能够学习理论,思考问题,研讨工作,紧紧围绕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及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纪检监察工作起到了有力地推动作用。
    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工作,确定了兼职信息员一名,由主要负责人分管,及时在校内发布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报送有关纪检监察信息,年内在校内外发布信息共9件。
   按照学校的安排,指定专人完成了学校《2003年年鉴》“纪检监察工作”部分的撰稿任务。
   为充分发挥网络信息的作用,对“纪监网站”进行了更新,加强了网站的管理、维护和建设。
   过去的一年,在省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在校党委、校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支持下,经过全体纪委委员及纪委监察处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校的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工作的创新性水平不高,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党内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自身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努力提高我校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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