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红建受贿案
程红建,男,38岁,原北京市公安局某总队预审处探长。2006年9月,程红建接手办理犯罪嫌疑人宋某、王某盗窃案件的预审工作。应该说,这是一起再普通不过的案件,程红建在接手的最初,完全按照正常的处理程序进行操作,在审查案件材料的基础上,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讯问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并要求侦查人员进行补充工作,同时对该案的处理也形成了初步的意见。
但是,就在程红建承办案件的第二天,他就接到了本单位另一位民警倪某(另案处理)的电话,倪某没有多作寒暄,而是直接要求程红建在处理盗窃案件时对其中的宋某从轻发落。此时的程红建还保持着执法者的本色,他婉拒了倪某的请求,并依旧按部就班地执行着本职工作。第三天,倪某又直接来找程红建,直言不讳地要求程红建帮忙“捞人”,并拿出了一万三千元。程红建坚决地拒绝了。应该说这时的程红建,还是具备一名公安民警基本的素质,符合执法工作的要求的。但是,一个其他人员的失误使程红建,使整个事件向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了。
当程红建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向法制部门上报拟对宋某劳教一年的处理意见时,法制部门的人却认为宋某没有前科,可以按照治安拘留14天来处理,而此时宋某已被羁押了13天。一闪念间,一个想法蹿入了程红建的脑海。他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在迅速为宋某报批拘留手续的同时,程红建主动联系倪某,告知其肯定可以把人“捞”出来,不仅如此,还编造了托过其他人的借口,向倪某多要好处。倪某当然一点就透,马上承诺给程红建拿2万元来。第二天,倪某果然急急忙忙送来2万元现金,与此同时,程红建在相关领导尚未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向犯罪嫌疑人宋某口头宣布了治安拘留的决定。但是由于领导迟迟没有签发报批材料,倪某多次打电话催问程红建,程红建在电话中反复保证会尽快放人,宋某的家属也赶到了看守所门口准备接人。就在程红建以为这一权钱交易马上就要完成的时候,法制部门纠正了自己的决定,还是要求给宋某报劳教。此时的程红建只能尽力掩盖以前的谎言,稳住倪某和宋某的家属,另想办法,但是他没有想到他的犯罪行径早就被有关部门掌握。
2007年3月,程红建因受贿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整个案件的办理工作十分顺利,因为程红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他反复强调的只是“后悔”。后悔辜负了领导的信任,给公安队伍抹了黑,后悔碍于同行的面子,心存侥幸。还有一层后悔他没有说出来,但是我们都明白,因为就是他的这一闪念,不仅自己触犯了法律,包括倪某和程红建所带的办案组人员都因涉嫌犯罪被另案处理,区区2万元,两名公安干警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这个队伍,而且是这么不光彩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