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反腐:全方位加大力度强化制度反腐
反腐败一直是中国百姓最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认为的“最大执政威胁之一”。2004年中国反腐败斗争在“治标”和“治本”两个方面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力度,得到公众和此间媒体的高度评价。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继续保持对各种腐败现象特别是高官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处贪官的力度明显加大。根据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公布的最新统计数字,200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670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085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966人,厅局级干部431人,省部级干部16人。
与此同时,中国2004年的反腐败斗争突出并强化了“制度反腐”,在反腐败的方式和进程上发生了一些重要的质变,在建立和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面提出了全新的思路。
在短短一年内,“党内监督条例”、“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对地方党政高级干部的巡视制度”和“中央各部委纪检监察的垂直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多管齐下,前不久还下发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2004年,中国在依法行政建设透明政府方面同样“可圈可点”,从“审计风暴”后的整改到灾难引发的“高官问责”,无一不反映出中国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去年7月1日,旨在约束政府自身行为的中国首部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它被认为是中国政府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手段,这部法律针对政府部门和官员中长期存在的各种官僚弊病从立法层面对之进行了约束和限制。
此外,在2004年,各级政府部门纷纷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反腐倡廉重点”。帮农民工讨工钱,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禁止强制拆迁,防止企业重组、破产中损害职工利益,制止教育领域内的乱收费,杜绝医疗领域内的回扣、红包……反腐工作在百姓眼中“更实在了”,针对的现象也更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
此间评论普遍认为,中国政府2004年的反腐败工作在打击高级干部腐败、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在反腐败领域推进制度创新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