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试行)》精神和省委高校纪工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的工作安排,近日校党委、校行政印发了《山东理工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理工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4月20日,学校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部署会议,正式启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在认真分析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起的腐败风险基础上,界定风险等级,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和监督检查考核办法,通过前期预警、中期防控、后期考核、修正4个环节的循环管理,对岗位的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形成“岗位操作有标准、内控防范有制度、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在全校管理岗位中实施,重点是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相对集中的岗位。按照分批实施,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今年上半年在招生就业处、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商学院等7个部门、单位启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
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共分动员部署阶段、查找风险点及风险等级评估阶段、制定措施阶段、检查总结阶段、形成长效机制阶段等5个阶段,从4月20日开始,到年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