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麦翠如 报道在担任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总务科科长、副校长等职位期间,官美森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方面多次受贿,受贿总金额共45万元。日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官美森涉嫌受贿一案。他供职十多年的中山市中专学校向法院写了一封求情书,请求轻判,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悉,自2005年至2011年春节,官美森在担任学校总务科科长、副校长等职位期间,多次受贿。今年3月1日,官美森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后,主动交代受贿事实,其家属已退回50万元。此后,官美森因病被取保候审。
据查,2008年初,中山市中专迁建至五桂山职业教育园区内,而此前官美森是迁建工程的学校主要负责人,他利用职务便利,从2005年至2010年,在工程上对多家公司关照,共受贿18万元;2003年至2005年,2次收受学校教师办公桌椅供应商贿赂共2.5万元;2008年至2011年,在学校新校区新建一期工程中,又多次收受“好处费”共7万元,以及收受新校区厨房设备中标商贿赂4.5万元等。
在庭审中,官美森被认定的受贿来源多与学校迁建工程前后的各种承包商有关,主要涉及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不过,该案辩护律师称官美森没有主动受贿,“从不开口问人家要钱”,其收受的贿赂几乎都是别人逢年过节送的红包。辩护律师还称官美森虽然收了钱,但还是严格要求工程质量,没有给国家带来损失。他供职十多年的市中专学校也向法院写了一封求情书,校方在求情书中称,官美森在中山中专学校供职十多年,是该校的垦荒牛、开拓者,对学校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处罚。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