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工作动态
2012年度学校艺术类招生监督监察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12-02-22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招生监察实施细则》要求,纪委、监察处对学校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进行全程监督监察。

128220,校纪委、监察处安排专人分别对江苏、安徽、江西、山西、黑龙江等省外的美术招生和省内音乐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察。

在美术专业招考中纪委、监察处同招生就业处相关人员参加了现场报名、考试、阅卷、统分等工作;音乐专业招生考试中,同招生就业处密切配合,设立举报电话,对考试现场和评委居住区域实行全封闭管理,并安装手机屏蔽器,对主要考点进行电子监控录像,安排专人全程陪同评委专家等措施。通过严格的监督监察,有效地杜绝了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了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圆满地完成了艺术类招生考试任务。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