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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校1年内13名干部因工程腐败落马引关注
发布时间:2011-04-13
 

                                 “象牙塔”下的招标黑幕——安徽四所高校一年13名干部落马的警示

   新华网合肥4月11日电(记者王圣志)他们中,有的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有的是大学教授,有的是高级管理员,但却纷纷因校园工程的“上马”而“下马”。仅去年一年,安徽省芜湖市检察机关就查处了当地4所高校工程建设环节贿赂犯罪案件38件,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13人。记者就这4所高校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调查发现,当前一些高校建筑招标流于形式,黑幕重重,监管缺失,涉案人员钱权交易和权色交易交织,严重玷污了“象牙塔”下的神圣殿堂,也为校园工程安全留下隐患。

  校园本该一方净土 腐败案件何以频发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方光罗,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教育部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去年检察机关立案查明,方光罗在新校区建设期间,先后36次收受赵蔚静(已因行贿罪被判刑)等6人所送现金和财物,折合人民币71万多元。据办案人员介绍,除了收受贿赂,他还同三名女工程承包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为她们谋取利益。今年3月9日,方光罗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这名在学术界享有盛誉的副厅级干部,最终拜倒在金钱和石榴裙下。

  安徽师范大学曾家柱,在担任该校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工程办主任和指挥长助理期间,从2001年新校区建设开始,他经手的每个大小工程项目都要收受贿赂,可谓雁过拔毛,去年案发时,检察机关查明他收受贿赂达92.5万元。

  据芜湖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蔡晓东介绍,去年以来,芜湖市检察机关对坐落在该市的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皖南医学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安徽省属高校建筑领域犯罪立案调查,共查处贿赂犯罪案件38件39人,副处级以上干部13人。

  “高校建设领域窝案串案较多,呈群发性特点。”蔡晓东说,“我们查处的安师大系列案件中,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助理、后勤集团老总、工程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工程财务部等工程建设环节相关部门的12名干部纷纷涉案被查处,其中处级干部就有8人;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方光罗落马后,分管基建的副院长、分管业务的总务处副处长均被查处;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丁业启案发后,原院长助理、基建处长、保卫处长均因涉案被查处。集体腐败已成为高校职务犯罪的新特点。”

  参与案件侦查的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反贪局长鲍维民告诉记者,由于涉案人员多为高校高级知识分子,其作案手段更为狡诈、隐蔽,已突破传统的“一送一收”形式。他们中,有通过装修房屋仅支付一部分费用受贿的,有不缺钱却向行贿人“借钱”购房、买股、买车受贿的,有向行贿人高价出售住房受贿的,有采取与行贿人一起赌博的手法收受贿赂的,也有人将小部分受贿款交公来掩饰受贿犯罪。

  方光罗在学校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大肆受贿,一方面将小部分受贿钱物交公,并让相关人员登记在册,让学校党委书记过目,掩人耳目。案发后,召集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为防止电话被监听,还购置专门手机同相关人员通话。

  高校热衷扩招扩建 项目招标黑幕重重

  记者调查了解到,近年来,因为扩招,各高校纷纷扩建,建设规模大,投入资金多,监管工作却不到位。据蔡晓东介绍,由于安徽省几乎所有高校同时进行新校区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只能从宏观上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建设资金筹集等具体建设事宜基本由各高校自主决定和解决。不少高校基建工程不经过招投标,而是议标决定建设单位,即使招投标也形同虚设。

  “尽管按规定采购应该实行招投标,但从办案情况看,一些高校仅对部分工程公开招标,主要是一些利润低、工程透明度很高的土建工程。”参与办案的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叶森说,“即使实行招投标,也不是严格依法办事,而是热衷于收取一定的招投标管理费。如,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在委托芜湖市相关部门招投标时,招投标只确定前两名入围单位,最后的中标单位还是由学校定,存在很大的弹性空间。”

  叶森介绍说,一些高校以建设工期紧、招标耗时长为由,不按规定招投标,而是采取议标形式,即由发包单位直接与选定的承包单位就发包项目进行协商,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议标决定权主要掌握在招标领导小组几个人手中。于是,得到好处的人就会倾向评标。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园林绿化工程在议标一开始时,赵某报价600万元,得到好处的高校负责人方光罗私下透露学校心理价位在400万元左右,同时还告诉赵某,为使投标时不出现反对的声音,还应找一找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方光罗还介绍赵某认识了副院长金跃武,赵某又找了总务处长骆泽敬、副处长赵浪等人。赵某报价409万元。而其他单位的最低报价是387万元,按说应是最低价单位承揽工程,实际上该工程最后还是由赵某承揽。但为了防止投诉,赵某在签合同时以387万元承揽,而到最后经学校多次追加工程量,决算时工程额达700多万元。为感谢关照,赵某送给该校负责人24万元。

  还有一些高校掌握招标权的干部,居然与参与投标单位合谋,从中收取股份。安徽师范大学曾家柱在任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助理期间,为了敛财,居然伙同该校指挥部工程部负责人陈少华、财务处长张春扬谋划,由陈少华在外面找施工队到安师大投标,中标后按事先约定比例分成。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些高校建设的施工环节还普遍存在非法挂靠、层层分包现象。行贿人大多系个体包工头,无施工资质,采取挂靠他人公司的名义承接建设工程,再化整为零,将工程分包给一些个体施工队施工,工程质量根本无法保证。如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教学楼完工后屋顶即漏水,无法使用。

  净化校园环境 加强制度反腐

  高校发生的腐败案件,严重败坏了校园风气。“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必须在高校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蔡晓东说。

  办案人员建议,要进一步严厉打击高校职务犯罪,形成高压态势,对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而让高校干部“不敢贪”,在相对封闭的大学校园掀起廉政风暴,还“象牙塔”一片净土。

  “预防高校职务犯罪,关键还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让他们不能贪。” 蔡晓东说,“例如,方光罗在该校工程建设一开始就大权独揽,每个项目都亲自过问,名为把关,实际上是借把关之名行受贿之实。”

  他建议,要加强对高校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推行校务公开,特别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使招生、基建、采购等易生腐败环节,有章可循,处于外部力量的监督之下。同时,要大力惩处行贿犯罪,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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