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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示教育活动分组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1
 

                                                纪委函【2010】16号

 

各党总支:
根据各总支报名情况,对下周二(11月16日)警示教育活动的分组等做出具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情况
第一组:组长贾立亮
成员:娄春婷 郭万保 吕延苹 郝翠荣 李义勇 李守洪 李亚男
宋家刚 解勤勇 张晓连 毕立祥 李其民 刘继亮 吕 宁 宫本高
于勇刚 张存山 李功胜 张红霞 李 静 陈学星 葛文庆 杜言利
易维名 闸建文 巴连良 李建民 郭宗和  柳  铎 (共30人)
第二组:组长刘元义
成员: 王立家 吴 刚 张业锋 王万水 吴三川 李  强 王玉冰
梁家君 姜运生 陈  靖 王光坊 程 诚 丁德榜 杨鲁宁 刁培松 
王淑君 王延深 马振吉 宋吉江 刘 伟 刘东锋 韦有庆 孙克迎
赵增典 董云会 李新红 田兆富 贾致荣 韩保民(共30人)
第三组:组长王介忠
成员: 卢彦峰 宋红丽 杨 直 李冰强 刘兴清 张金华 李延中
牛书田 谭旭明 李振峰 张 峰 孙建相 李  雷 张维杰 宋喜兵 
苑司超 路凤英 陈公水 于孔宝 修思波 张明武 杨德忠 傅兴坤
王云飞 张永宝 杨嵩先 李昌顺 孙奉霞 任玉宽(共30人)
第四组:组长张 双
成员: 陈俊德 任京成 郑怀昌 徐启达 张大富 王建兴 胡 巍  
万云芳 陈贞波 荣 国 盖  光 杨继玲 曹玉霞 魏福平 卢连伟
周国宝 王仲孝 李 哲 李文森 王宗刚 刘 伟 程钧谟 郭奎霞
丁庆博 张宗磊 褚兆勇 王 圣 孙清涌 刘忠东(共30人)
二、乘车安排
第一组1号车;第二组2号车;第三组前20位上3号车,后10位上2号车;第四组前20位上1号车,后10位上2号车
三、有关注意事项
1、11月16日早上7:50在鸿远楼前广场集合,分组点名;
2、遵守活动纪律,听从组长的指挥,不单独行动;
3、进入监区严禁携带手机、相机、MP3、MP4等电子设备;
4、组长负责各组的点名,组织本组成员乘车和列队参观。
 
                      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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