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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山东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1-03-02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在济南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议,我校被授予“山东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省共有10所本科高校获此殊荣,计划财务处孙秀玉获得“山东省教育行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实施、标本兼治、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行风建设方针,扎实推进教育行风建设。一是高度重视校务公开工作,在组织、制度、平台建设和监督几个方面将校务公开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加强票据管理和收费管理,坚持收费公示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坚决杜绝违规收费现象。三是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制度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四是持续整治和规范办学行为。近年来学校依法依规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工作,对各层次各类型的办学进行全面整治和规范,极大地消除了各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给学校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潜在的法律风险,切实维护了教育教学秩序和高等教育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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