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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纪检监察》刊发聂法良文章:《完善制度机制 促进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24-03-28
 

完善制度机制  促进履职尽责

省纪委监委驻山东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二级高级监察官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聂法良

 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成果,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用好系统观念、勇于改革创新,在严格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相关制度机制基础上,立足对内深化自身改革、对外强化贯通协调,扎实推进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对内深化自身改革。完善决策执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好学校纪委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纪委全会议事规则,发挥好纪委委员在监督执纪、议事决策方面的作用。以学校健全基层纪检组织为契机,加强对院级单位纪委的领导,引导院级单位纪委书记等履职尽责。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健全严管体系,制定修订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廉政档案建设、处理检举控告等制度流程,修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对外强化贯通协调。完善会商通报机制。修订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与党委会商通报机制实施办法,畅通会商通报渠道,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完善监督协调机制。协助学校党委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校内督查、财会审计监督、师德师风监督等形成合力。发挥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落实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修订与驻地淄博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的校地纪检监察工作融合发展实施细则,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参加片区联动协作机制,推进资源、经验等的共享,以联动协作助力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引自2024年第1期《山东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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