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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1-08
 

2024年1月4日上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在鸿远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学校监察专员、协调小组组长聂法良主持会议并讲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文件精神;纪委负责人传达了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以及省属本科高校建设工程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通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围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要切实贯彻部署安排,科学谋划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工作规划》的部署要求,学习落实十二届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结合谋划2024年工作,主动认领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要切实履行责任,发挥监督效力。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明确的职责要求,扛牢扛实责任,进一步发挥财会、审计、组织、人事、巡察等职能监督作用,不断提升监督效力;要切实落实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好《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等四项工作机制,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增强通力协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各项监督优势互补、力量叠加,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2024年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作者:李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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