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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委开展2016年上半年例行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6-07-07
 

近日,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和《山东理工大学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纪委集中与10个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学院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例行廉政谈话。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衣玉琛同志主持谈话活动。

参加例行廉政谈话的同志按照校纪委的书面通知要求,提前作了认真充分的准备。他们围绕本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深入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关于机关部门直属单位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情况,特别是落实“第一责任人”的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特别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请假制度、“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以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不足和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衣玉琛同志在认真听取了部门单位的汇报后,分别与谈话对象进行了交流。他充分肯定了各部门单位落实《实施办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潜在廉政风险进行了提醒,并对如何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衣玉琛指出,一要主动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承担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抓常严,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二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把党的纪律要求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教育教学工作中去,通过不断地纪律教育和纪律监督,使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养成纪律自觉。三要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围绕权力运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四要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学校的各项制度规定和要求,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

    校纪委有关人员参加了谈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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