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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涉嫌受贿36万元受审
发布时间:2013-05-14
 

本网潜江5月17日电(记者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陈宁) 今天上午9时,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正厅级)涉嫌受贿案在湖北省潜江市开庭审理。

具有较强学术功底,口才极佳的陈少岚曾是学生的偶像,今天走上法庭时虽然面带微笑,但步伐明显没有了往日的从容。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指控:1997年至2005年上半年,陈少岚在担任湖北大学党委常委、副书记,三峡大学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3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6万元,涉嫌受贿犯罪。

据该案承办人员介绍,陈少岚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在学生公寓家具采购、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公寓和教学楼等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这是当前教育领域腐败的典型特征;多名行贿人先后十余次在高档酒店邀约陈少岚“打牌”,借机向其行贿,这是当前新型行贿方式的典型特征。

因被告人陈少岚对公诉人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上午的庭审一个半小时即告结束。陈少岚在法庭上说,自己从一名知识青年成长为一名正厅级干部,现在断送前程,亵渎了同事们对他的支持,冷落了同学们对他的信任和爱护,令他无颜以对;自己工作35年,入党31年,在组织培养下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绩,曾担任学科带头人、获省政府津贴,并多次发表论文等,现在深感愧疚,罪有应得,罪该当罚;能坦白自首,自愿认罪,主动退赃,希望能利用专业特长戴罪立功,希望法庭能够判罪从轻,执行从缓。

辩护人认为陈少岚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未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有法定从轻情节,建议法庭酌定从轻和减轻处罚。

据悉,该案由湖北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指定汉江分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少岚提起公诉。汉江中级法院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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